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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0〕23号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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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0〕23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汶上县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完善全县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六统一“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和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再造的十条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目标,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任务目标。2020年8月底全面建成集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慢性病办理、医疗救助等服务项目于一体,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医疗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网络化,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能够就近享受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二、建设要求 (一)平台名称。按照“整合资源、置换资产、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明确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为“医保服务站”,进一步扩大医保服务范围,提升医保服务功能,完善集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慢性病办理、医疗救助等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医疗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医保服务代办功能。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医保服务站,行政村(社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医保服务点。 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要明确2-3名医保专职人员;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要明确1-2名医保工作人员。 (二)平台职能。根据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职责范围。 1.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职能:认真学习、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做好群众政策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免缴费人员资格认定、参保登记及信息录入查询工作;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非联网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制单工作;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受理、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非联网医疗救助申报、费用审核、制単工作;协助县医疗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医保扶贫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销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和管理;完成县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村(社区)医保服务点职能:认真学习、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做好群众政策咨询、解答及相关医保业务的免费代办工作。 (三)人员队伍。建设一支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医疗保障基层公共服务队伍。 1.优化服务队伍结构。要严把工作人员选聘关,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2.强化服务人员培训。县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全部具备医疗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资质。 3.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切实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信息网络。按照完善功能、规范流程、强化服务、高效管理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全程信息化。严格执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标准,遵循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业务指标体系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成果和设备资源,与市级实现联网,努力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信息与其他信息互联互通,做到标准统一、网络互联、数据共享。 (五)制度建设。通过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基层公共服务规范化,不断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 1.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岗位职责、基础台帐、服务项目公示、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防范、财务管理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监督等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平台服务制度建设水平。 2.规范服务流程。按照“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基层平台开展的各项医疗保障服务工作,逐一实施全省统一的服务流程。 3.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柜台服务制,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用语、服务行为、业务受理、办结时限、操作规程等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成立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医疗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要求,确保8月底完成乡镇(街道)平台提升任务,确保县顺利通过9月份省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示范点考核验收。 (二)资金投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将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整合资源。整合全县医疗保障服务资源,建立以基层平台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开展医疗保障社会化服务。强化服务监督,公开服务程序、服务项目和标准、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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