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发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确定召开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记者。按照有关程序,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汶上县创业大厦3楼会议室
政策依据
(一)《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2007]1195号)第十条规定:“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第十九条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经营亏损的,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
(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属于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定调价项目。
(三)《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城市供热价格属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范围。
(四)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不能弥补定价成本。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
调整集中供热价格。
(二)拟调方案
方案一: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调到18元;
方案二: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调到19元。
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实行供热计量价格。
配套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2、低收入家庭供热价格不做调整。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有效证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供热经营单位提出申请,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听证人
李 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绍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兆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尊振 县司法局副局长
田 野 县委宣传部文联副主席
王淑丽 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主任
荣 静 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
贾海霞 郭楼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振立 县人大代表、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孟庆军 公司职工
高文明 泉河丽景小区二期
张蜻蜓 公司职员
李金涛 县人大代表、诚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 杰 公司职工
房茂才 中都苑小区
陈 明 退休
刘 慧 县政协委员、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刘泉河 金都花园小区
高玉来 农商银行经理
2、经营者参加人(2名)
朱 军 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总经理
李汶明 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3、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
田延峰 济宁公用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广辉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电厂厂长助理
4、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冯作佳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电厂
5、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参加人(2名)
刘传松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副主任
赵 新 县政协经济委工作室主任
6、政府工作部门及新闻媒体参加人(6名)
周 颖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伊海波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士垒 县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刘艳红 县住建局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丽 县市场监管局中级经济师
沈志斌 县广播电视台行政科长
(三)旁听人员(4名)
苏 晶 公司职工
高 峰 公司经理
宋 红 公司科长
杨光凯 磐恒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经理
(四)新闻媒体记者(1名)
刘新梁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六、其他有关事项
衷心感谢全县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县发改工作及本次听证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咨询电话:7238916
电子邮箱:wsfgjjgk@sina.com。
特此公告。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