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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115N/2020-29696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 2020-07-22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20-07-22 15:57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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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汶上县户籍、且享受低保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汶上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

2、办理程序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自愿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代为申请。

审核:乡镇政府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县残联于5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审定合格材料后,县民政部门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3、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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