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汶上县户籍、且享受低保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汶上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
2、办理程序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自愿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代为申请。
审核:乡镇政府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县残联于5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审定合格材料后,县民政部门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3、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