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09:03:45 | |
| 标题: | 汶政办字〔2020〕22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文号: | 汶政办字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09: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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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0〕22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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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0〕22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汶上县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预防和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关爱儿童基础设施建设 1.“关爱儿童之家”建设。“关爱儿童之家”建设是2020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乡镇(街道)要科学谋划,整合各类资源,合理利用村(居)委集体场所、学校功能用房、妇女之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对照《汶上县“关爱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附件1),加快推进“关爱儿童之家”建设,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做到“四有”,即有固定场所、有活动设施、有运行机制、有日常活动。2020年前已建成的“关爱儿童之家”、关爱儿童联络活动站、慈善爱心图书室,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运营管理,定期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并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9月底前,重点在城市社区和基础较好的村打造10处“关爱儿童之家”(汶上街道东湖社区关爱儿童之家、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关爱儿童之家、坝口社区关爱儿童之家、南门社区关爱儿童之家、南旺镇关爱儿童之家、刘楼镇孔庄村关爱儿童之家、次邱镇黄庄村关爱儿童之家、寅寺镇攒西村关爱儿童之家、郭仓镇北园社区关爱儿童之家、军屯乡云尾村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按照建设规模给予资金资助。其它城市社区、乡镇村居有建设意愿的,可填写《2020年度“关爱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县民政局(邮箱:wsxmzjetflk@163.com),经审核同意,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资金资助。 2.县级儿童关爱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我县被列为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社工联合会“护童成长”建设试点县和“安心小屋”试点县的机遇,建设完善提升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处、县护童成长关爱基地1处、安心小屋2处、爱心图书室3处。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强化保障,切实承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规划拟定、宣传引导、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临时监护等职责。县民政部门要为乡镇(街道)、村(居)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儿童服务体系建设 到2020年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基本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作用明显的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 1.县级层面完善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汶上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汶政字〔2017〕15号)规定,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统筹做好各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做好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工作情况和决策建议。建立完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动儿童福利工作全面开展。 2.乡镇(街道)成立关爱儿童工作站。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关爱儿童工作站站长,同时兼任儿童督导员,负责做好本辖区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及时梳理本辖区儿童信息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对留守儿童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不漏一人。 3.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各村(居)要配备一名儿童主任,坚持选优配强,原则上由村(居)妇女主任或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动态监测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做好入户走访、信息排查、强制报告等各项关爱帮扶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10日—7月15日) 建立健全县级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试点任务,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积极利用广播、网络、电视、微信、公开栏、印刷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各项政策规定,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推进我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6日—2020年9月30日) 7月20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要完成“关爱儿童之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施工主体、合同签订等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同时报县民政局备案;7月—9月,进行施工建设,每月报送施工进度,9月底前完成“关爱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县政府将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加强对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任务督导。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1日) 自10月1日起,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关爱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建设情况,给予资金资助。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县政府为民实事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二)加强资金扶持。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要结合实际需要,对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关爱儿童之家、安心小屋、爱心图书室给予最高不多于20万元的资金扶持。要统筹使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相关项目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慈善资金、上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等各类资金,做好“关爱儿童之家”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县民政部门要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奖惩措施。各乡镇(街道)要确保项目扶持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关爱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对工作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1.汶上县“关爱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 2.2020年度“关爱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1 汶上县“关爱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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