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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588X/2020-23145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机构: 杨店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杨政发〔2020〕25 号 杨店镇关于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4 15:02 信息来源:杨店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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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发〔2020〕25 号


杨店镇关于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杨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综合利用保禁烧、以禁烧促综合利用”的原则,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巩固保持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的良好稳定态势。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形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全年分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1月5日)两个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和秋冬季攻坚时段(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1、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广泛动员全镇干部群众投入夏秋季禁烧工作中来。

2、各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各村广播、喇叭每天早中晚不少于三次宣传,每村张贴标语10幅以上,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秸秆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户遵守。

(二)组织实施

1、落实最严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管区成立禁烧指挥部,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在谁的责任区域地块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及相关纪律和法规,进行严肃问责。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以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全体干部、村(居)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重点时段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设备,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

3、各村设立禁烧值班点(必须搭帐篷),帐篷上要悬挂“XX村秸秆禁烧值班点”条幅。值班点全天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有准备的农用车、灭火工具,各村成立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逻队,村支部书记任大队长,设立巡查分队,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间、范围、路线要清楚。各村要严格落实干部包组、包农户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各巡逻队要向村签订保证书,谁的责任区域地块,在谁的值班时间上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出现一起罚责任人1000元。各村把搭帐篷的位置、村干部巡逻名单、包地块名单会后报至镇农办。各村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逻。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要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地,由专人看管。

4、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对全镇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巡逻,同时对各管区,各村巡逻情况进行排查,如发现缺勤缺岗现象,每发现一次进行通报批评,并扣该村5分(计入年终考核总分)依次递增,实行一票否决。

5、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6、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区域内作业。除有青贮饲料、打捆利用等用途的秸秆外,玉米、小麦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其他农作物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5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撒均匀;秸秆翻压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米。要加强对农机手作业培训,规范操作规程,确保作业效果。

7、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巡查管理工作。各村要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巡查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要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巡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都要把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重大任务,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民动员,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农办、党政办、环保站、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管区总支书记为成员。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行镇领导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制度,并严格进行考核。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有关村支部书记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纳入镇对村的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目标未完成:

1、对焚烧秸秆控制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因焚烧秸秆导致重大环境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

3、因焚烧秸秆导致县对我镇责任追究,以及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处理的。

(三)做好后勤保障。禁烧期间每个管区配备一辆宣传巡逻车辆,在本管区辖区内进行全天候宣传巡逻,吃住在村,不准在镇内逗留,更不能缺勤缺岗。

(四)严格督导巡查。镇里组织专人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重点查秸秆焚烧情况。对重点区域和易出现着火的点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防范,确保不发生一起秸秆焚烧事件。

(五)奖惩措施

禁烧工作实行押金制度,奖罚分明,以各村人口确定奖励和缴押金的数额,奖多少缴多少押金,处罚数额从所缴押金中扣除,未出现问题,验收合格后押金及时发放。

1、秸秆禁烧中凡未出现点火的村,1000人以下的奖2500元,缴押金2500元,1000人以上的奖3500元,缴押金3500元,奖管区1000元。要求各村禁烧押金6月6日前全部缴到镇经管站。

2、镇禁烧巡逻队对全镇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巡逻,同时对各管区、各村巡逻情况进行排查,如发现缺勤缺岗现象,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每发现一次对村罚款200元,并扣该村5分(计入年终考核总分),依次递增,超过三次缺勤缺岗的或被市县督察组发现缺勤缺岗的扣发禁烧押金,取消禁烧奖金,实行一票否决。村级值守人员缺勤缺岗一次,罚管区经费50元,空岗两次以上罚一月经费。在检查中管区缺勤空岗的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三次的取消奖金。

3、出现点火的村,对农户罚款1000元,村支部书记一律撤职,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村其他人员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工资;凡焚烧秸秆被市、县发现的,按市、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秸秆还田或其它渠道处理率达不到96%的村,通报批评,年底综合工作考核扣10分。

5、严抓第一把火,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第一起焚烧火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将从严从重处理。




杨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 日


信息来源:杨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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