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汶上县第四实验中学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266/2020-17886 组配分类: 汶上县第四实验中学
成文日期: 2020-06-18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重大事项】汶上县第四实验中学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0-06-18 23:58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县《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提高防控能力,强化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保障学生群体健康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

组  长   李秀亮

副组长   王目星

冯  波

刘艳梅

成  员   李跃全

曹胜华

王来清

孙芳芳

(班主任及教研组长)

(二)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第四实验中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牵头,与当地教育、卫生、公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工作畅通,第一时间将疫情控制,避免情况严重化。

校级联络人:李跃全    

教育局联络人:司兴根   

疾控中心联络电话:张庆强  

县中医院医务科:颜廷华

公安部门联络电话:王目晓(城关二所)

(三)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介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定结对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组织疫情处置等。

(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牵头建立学校传染病结对工作制度;通报、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适时向学校发布传染病疫情防控预警提示;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技能培训;协调疫情处置,实施督导检查,加强保健教师、校医配备和校医务室建设等。

(三)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四)学校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负责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报告疫情信息,协助开展疫情处置;落实健康教育;加强校保健室或卫生室建设,强化保健教师、校医队伍配备培养;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疫情处置措施等。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