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我县新风光电子科技公司荣获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全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10万元。
公示期:11月7日-11月13日。
受理电话:0537-7230336。
| 索引号: | 11370830004335238P/2018-1907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18-11-08 | 发布机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有效性: |
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获全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公示
经省政府批准,我县新风光电子科技公司荣获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全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10万元。
公示期:11月7日-11月13日。
受理电话:0537-72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