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县乡村人才振兴,根据中共汶上委组织部、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农业农村局、汶上县财政局《汶上县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评定专业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
评定对象主要是我县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创业大学生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
初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初级、中级职称评定,职称名称分别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具备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物蔬菜类。粮食、甘薯、牧草等作物面积200亩以上;蔬菜、瓜果等露天面积30亩以上或设施面积10亩以上;食用菌固定面积10亩以上、药材固定面积20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蛋鸡或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500只以上;兔存栏量3000只以上。
3、水产养殖类。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且达到以下规模: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设施渔业养殖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
4、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5、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收购销售等方面服务,纳入县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名录库。
(三)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3、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3年以上;
2、注重农业知识更新,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
3、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
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农业类技能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返乡创业大学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对确有特殊专长,示范带动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乡村之星”、“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汶上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4)(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并提供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证书等)。
(二)推荐。采取本人申报,村居社区或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逐级推荐,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提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工作,分别成立相应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提出人选。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推荐人选名单由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呈报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评审。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通过人选。
(四)公示。对经评审通过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和解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积极申报。
(三)确保推荐质量。要将推荐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突出业绩评价导向,以品德表现、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人选具有专业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严肃问责。
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联 系 人:张丽丽 康伟伟
联系电话:0537-7211106
邮 箱:wskjgbk@163.com
中共汶上县委组织部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汶上县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