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2020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以压实监管责任为着力点,以治理问题为突破点,以提升能力为关键点,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
1.组织开展生产加工聚集区风险排查,全面收集梳理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风险、问题,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与防控措施清单。坚持风险会商制度,准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控,及时妥善处置食品生产突发事件。
2.抓好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桶装饮用水、面制品等生产企业的风险防控和信息交流工作;深入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肉制品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压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
3.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监督抽检、日常监管等,及时调整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监管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区域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保持获证条件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原则上每年分别至少检查1次、1-2次、2-3次、3-4次。按照风险分级评估结果和专项整治安排可适当增加监管频次,并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移交企业所在地监管所进行处置。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监管与许可的衔接,对新获证企业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4.持续开展飞行检查。省市局将不定期进行飞行检查。县局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突出高风险、大企业、问题多的企业为重点,今年力争完成不少于10家企业的飞行检查任务。
5.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据风险分级分类、上年度监督抽检、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舆情风险等情况,分析研判区域风险,实施“一品一策”“一域一策”,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风险。
6.建立问题督导和通报制度,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形成监管工作闭环。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7.完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和要求。企业自查率达到100%。
8.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9.继续抓好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重点问题整治
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大桶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
10.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肉制品企业(包括畜禽罐头和速冻肉制品企业,以及其他以畜禽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严把原料进货关,履行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严禁肉制品生产企业采购或者使用无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或记录不全等畜禽肉。严格按标准规范生产,严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1.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植物油企业严格原料油料进货查验,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和成品出厂检验。重点解决食用植物油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薄弱、标签标识不规范、塑化剂污染等问题。
12.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整治白酒添加甜味剂、酒类标签标识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督促酒类企业严格外购原酒、食用酒精进货查验,加强甲醇等项目出厂检验,建立全程追溯体系。
13.加强桶装饮用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无证桶装水企业、小作坊、黑窝点。重点检查水桶清洗消毒及循环利用情况,严禁企业在灌装间对水桶进行消毒清洗。查看获证企业是否配备足量培养皿、假单胞菌琼脂基础(CN琼脂)等出厂检验必须设备试剂,产品是否批批进行加强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自检,无自检条件的是否批批委托检验。
14.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引导小作坊提档升级,有效提升小作坊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宣贯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健全小作坊监管档案,通过不定期检查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生产过程、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大抽检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规范产品标签,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
五、夯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15.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生产规范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
16.推动企业管理提档升级。继续推进重点产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17.加强社会共治。推进“食安”创建,全面完成2020年“食安山东”创建任务。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推进形成食品生产监管合力。推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食品生产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