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汶上县城区换热站华翔片区建设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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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汶上县为民服务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文件全文 |
1 | 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汶上县城区换热站华翔片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济环报告表(汶上)〔2020〕40号 | 2020年4月2日 | |
2 | 济宁众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40万吨锯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济环报告表(汶上)〔2020〕41号 |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