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补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19〕82号)和山东省能源局《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94号),我局及时向汶上县供电公司、汶上县宏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济宁交运集团汶上汽车站和各物业公司下发了省市相关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已完成了项目申报,县发改局组织人员对各企业申报的充电桩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经局党组审核确定,汶上县供电公司、汶上县宏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济宁交运集团汶上汽车站建设运营的1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总功率10028kw)拟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其中直流桩204个,总功率10000kw;交流桩4个,总功率28kw。
现对纳入奖补范围的充电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4月27日-5月1日),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能源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7233846 联系人:苑立国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