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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15:22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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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加强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管,确保经营企业台账齐全,档案规范有序,实现监管全覆盖;规范散煤经营行为,确保清洁型煤质量合格。

2.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用机制,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乡镇(街道)基层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统筹协调活动开展、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

1.完善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台账和档案。三月底前每周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要重点检查本地区成品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成品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情况,完善“一站一档”,建立完备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档案;实现成品油质量的可追溯监管,切实保障成品油质量。

2.加大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的抽检力度。在实现对企业抽检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对交通干线、城乡结合部、销售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偏远地区的加油站加大抽检频次,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二)严厉查处煤炭市场违法经营行为

1.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劣质煤;强化对已取缔散煤点的监督检查,杜绝死灰复燃。

2.加大对清洁煤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严格执行进货台账和入场检验制度,如实建立销售台账或记录,实现可追溯,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利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实行有奖举报,凡是举报成品油质量问题、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一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成立专责机构,建立健全定期巡查督导工作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成品油质量问题、非法销售散煤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通过专项整治,形成成品油市场、清洁煤销售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合力。压实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基层所、经营企业各自的监管责任,依法履职尽责,否则失职被问责;同时,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环保、自然资源规划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形成良好的监管联动机制。

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331日前上报到局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

   箱:wsxzjs@163.com       

人:杜启顺  

联系方式:15063793339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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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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