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理”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指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政教处、分管校长、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应对疫情的长备药品、器械
喷雾器、喷壶、隔离服、口罩、手套、过氧乙酸消洗灵、体温计、84消毒液、75%酒精等
3.学校一旦发生疫情的对外联络
与当地疾控部门及医院保持联系,一旦出现流行性疾病,迅速联络,做好应对处理。
4.疾病的确诊
当学校出现疑似病人时,应立即送到就近定点医院进行检查,确定是否是新冠肺炎疾病。病人一旦确诊,应立即将病人进行隔离并通知亲属或学生家长送医院就医,同时排查与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暂时隔离和医学观察。
5.建立预防新冠肺炎的相关制度:即晨午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环境保洁消杀制度,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制度,健康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等制度。
(1)晨午检制度:
责任人:当日带班领导和班主任
工作要求:每日进行晨检,由值周教师和班主任老师对到校学生进行一看、二问、三摸、四查,有发烧、咳嗽、腹泻学生及时诊治,追踪。
(2)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工作要求:将晨午检异常学生上报学校,发现疑似病职工、学生或疫情区返回者按规定及时上报疾病预防中心和主管部门。
(3)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制度:
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工作要求:对未来校学生不仅要报告,而且要了解未来校的原区,跟踪调查具体情况,同时将信息反馈到学校。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身边的同学的身体情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4)就诊登记制度:凡与疫情区接触的学生、教师出现发烧(体温37度以上)、咳嗽、呼吸加速、气促、腹泻、疹子等症状体征者,应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
(5)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预防流行性疾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是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直接防病工作。
(6)追责制度:各级各类人员按以上制度及学校相关的预防措施做好工作,组长组织人员定时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处罚。
6.健康教育与信息发布
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形式,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知识的正面宣传。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学习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利用黑板、散发资料、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知识宣传,消除家长、教师的恐惧思想,懂得一些简单防范知识。学校要按正常的渠道上报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向家长、老师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7.学校预防措施
(1)通过健康教育与宣传,使全校教职员工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有足够的科普知识,既重视又不恐慌。
(2)搞好晨午检,坚持一看。二间、三摸、四查,要求家长对发烧、咳嗽、腹泻学生带回家观察休息。
(3)学生的活动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和清洁。
(4)学校原则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学生所到的场地需环境清洁、空气流通。
(5)特殊时期追踪感冒学生情况,做好记录。
(6)如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学校应安排病者到人少安静的地方休息,联络其家人安排回家或到附近医院就诊。尽量减少与疑似人员接触。
(7)严禁学生从家带食品入校。
(8)预防性服药,须取得防疫部门、卫健局、教体局、上级主管部门等的正式通知后方可执行。
汶上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