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工信字〔2020〕54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各企业:
2020年11月17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工信法规〔2020〕197号),该文件自2020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6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8日
| 索引号: | 11370830004335238P/2020-29333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机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汶工信字〔2020〕54号
局各有关科室,各企业:
2020年11月17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工信法规〔2020〕197号),该文件自2020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6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