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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230356J/2020-28305 组配分类: 事前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1-06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会计人员档案调转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06 15:1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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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档案调转服务指南

1.设立依据

1.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2.是否审核转报事项

3.有无办理数量限制

4.办理条件

4.1.持证人现场申请;

4.2.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5.所需申请材料

5.1.跨省调出

申请人提交材料

会计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原件或调入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办理应有委托函

5.2.跨省调入

申请人提交材料

调转登记表原件;

会计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

委托办理应有委托函

5.3.省内调入

申请人提交材料

会计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原件或户籍证明;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

6.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报材料,材料齐全且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当场办结。

7.是否收费

不收费

8.收费依据

9.收费标准

不收费

10.法定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11.承诺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12.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汶上县财政局(汶上县明星路中段869号开元大厦5002室)0537-7215516

13.部门投诉电话

0537-722087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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