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发〔2020〕1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裴艳昌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汶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和工作需要,现提请决定任命:
裴艳昌为汶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
县 长
2020年1月16日
查看本文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