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计划管理”的原则。学校实行划片登记入学。
(二)坚持房产、户籍为主的原则。实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公开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时间、招生结果、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一年级计划招生一个教学班,人数30人。
三、招生对象
(一)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户居条件。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实际居住房产,且为同一户口簿,按实际居住房产入学。
(三)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要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四)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及消防指战员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凭有关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我校招生范围为:中都街道刘庄、王楼、路桥、八里桥、干河头。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
户口簿
出生证
接种证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于8月20日-22日到刘庄校区报名。
报名时带齐以上材料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适龄儿童一寸照片2张。经教体、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合格学生张榜公示。
汶上县第四实小刘庄校区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