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 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 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汶上县农业机械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 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
( 一 )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下 ( 直 ) 属单位设置情况等。
( 二 )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 三 )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 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 四 )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五 ) 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 六 ) 其他
主要包括: 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汶上县农业机械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农业大厦,联系电话:0537—7292946。
三、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申请
四、基本流程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取。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汶上县农业机械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农业大厦507。
(二)电话咨询:0537-729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