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9xA/2019-11311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机构: 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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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9-07-19 15:52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条例要求,我们编制了《苑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苑庄镇政府的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苑庄镇政府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政府规章

3.政府文件

4.政府重要会议

5.政府重点工作

6.苑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7.政府提交镇人大审议的各类报告

8.政府人事任免

9.政府应急管理

10.苑庄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汶上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苑庄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苑庄镇政府正式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工作机构为苑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537-6586101,传真:0537-6586103。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苑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 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yzzdzbgs@ji.shandong.cn 即可。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地址:汶上县苑庄镇阜前路045号,苑庄镇人民政府。

(三)申请的处理

苑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苑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信息来源: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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