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镇驻地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治理行动,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入位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镇驻地主干道、人行道及辅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二、相关要求
(一)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及辅道周围以及主干道施划停车位以外区域停放。
(二)主干道临时停车应当在施划停车位以内顺向停车。
(三)镇驻地区域内的修车店、洗车店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镇驻地主干道路、人行道、辅道上不按停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我镇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罚款等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四、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五、本通告自2019年7月14日起施行。
郭楼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