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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266/2019-14582 组配分类: 汶上县第三实验小学吉市口校区
成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应急管理】汶上县第三实验小学“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清明扫墓活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12-30 18:44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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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少先队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让队员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学校决定于3月30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相生

副组长:苑慧  杨则兵  马宁

组  员: 大队长、相关中队辅导员及科任教师

二、具体路线

1、从学校大门口向东出发,行进至吉市口佳苑南门

2、从吉市口佳苑南门进入,出小区南门向东行进至路口,然后向北行进,最后到达目的地烈士陵园。

三、参与范围 

1. 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三、四、五年级全体少先队员), 

2. 行进时各中队辅导员在队伍前面带队,每班安排跟班老师在队伍后面协助班主任老师管理学生。

3. 每班带扫帚6把,适量垃圾袋。

四、具体要求

1. 参加活动的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出发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2. 中队辅导员要随时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尤其是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活动结束前等时段。

3. 队员要求: (1)遵守纪律,讲文明话,懂谦让; (2)不能追逐打闹; (3)不能离开队伍单独活动,有事离开一定要征得辅导员的同意;(4)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报告老师。  

4. 辅导员要求:反复强调学生在去扫墓途中遵守纪律,不推推打打、不随意离开队伍、不违反交通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在祭扫活动中要注意文明礼仪,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讲话、不吃零食饮料等。 外出过程中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少先队员的身体状况,有病或身体不舒服的应及时报告大队辅导员,严重者上报学校领导,既是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5. 所有领导、辅导员、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具体措施 

1. 事故发生后,现场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2. 一般性事故,班主任老师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领导小组。

3. 学校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部门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4. 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老师要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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