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次邱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9〕37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汶安字〔2019〕25号)要求和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次邱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切实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
次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次邱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有限责任公司“11.19”重大涉险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底,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今冬明春季节特点和生产规律,进一步巩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以“打非治违”“三到位”专项执法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范围
对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和“四个重要时段”,开展安全检查。“五个突出”:一是突出近年来事故多发及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的重点地方,二是突出危化品、交通、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群租房、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四是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是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四个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一是元旦前后的安全检查,二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三是复产复工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检查,四是各级“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三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四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三个不到位的问题。主要看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编制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没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杜绝“通用性”的预案;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检查有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演练有无记录登记,演练的背景是否符合企业现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培训及考核记录,解决一些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六是监管队伍班子不强 、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的问题。
(二)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一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经营、使用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环保办、交管所、派出所)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 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以及“非法营运”等问题;统筹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农村,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未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临水临崖、公路桥梁、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交管所;配合单位:派出所)
3.民爆物品。重点检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是否存在“四超”“三违”,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使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各企业、各村)
4.村镇建设。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村建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农电站)
5.电力。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农电站;配合单位:各村)
6.学校(校车)。重点整治校园内校舍、施工场地、用电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食堂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学校冬季取暖、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隐患;校车运行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学生防滑冰、防溺水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等(牵头单位:教体办;配合单位:安监办、宣传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7.工贸。重点整治受限空间作业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金属铸造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预防泄露、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等问题。(牵头单位:经贸办;配合单位:安监办、市场监管所)
8.农业机械。重点整治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未按规定设置等问题;推进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农业办;配合单位:派出所、交管所)
9.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经贸办、安监办、村建办)
10.卫生(医院)。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供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食堂及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卫生室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卫生院;配合单位: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
11.消防。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敬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等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派出所、安监办;配合单位:村建办、民政办、敬老院)
12.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行为,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拒绝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和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村建办、安监办、派出所)
13.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是否分包转包,是否超量储藏、超高堆码,是否有扫码或标识,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1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重点检查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发放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情况;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完善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等情况。(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宣传办、各村)
15.建立地下管线竣工入库动态更新机制。为确保全镇特别是驻地内管线信息全面准确纳入地下管线信息库,有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校对论证我镇有关规划控制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农电、村建等部门要结合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和技术指标,对地上地下管线的竣工矢量图纸等管线资料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和上报备案。(牵头单位:村建办;配合单位:农电站、经贸办)
16.森林防火。重点检查宣传教育落实情况,防火宣传是否做到了进学校、进村、进机关,主要路口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固定防火宣传标牌,主要道路两侧是否按规定设置了防火宣传标语;墓地周边是否有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是否有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等现象。(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教体办、农业办、林业站、宣传办、派出所)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阶段(2019年12月27日前)
1.镇政府印发《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出部署。
2.各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集中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5月中旬)
1.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的通知》(汶安办字〔2019〕71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三到位”执法检查清单》,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3.为确保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暗访暗查,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暗访暗查情况报送镇政府。
(三)“回头看”和专项巡查阶段(2020年5月下旬)
1.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镇政府结合市县安委会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好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镇安委会组织推进,镇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整治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管好本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下沉一线,盯紧现场,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全面排查隐患。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集中整治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落实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要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作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把隐患排查整改和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形成有力倒逼。对一些屡查屡有的问题、反复发现的隐患,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治本举措,堵塞管理漏洞。
(四)强化督查,严肃考核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格执法检查。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特点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在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以及张贴宣传挂图、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公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公开曝光。
附件: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颜丙生 党委副书记
衡 伟 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赵 峰 主任科员
薛善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培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崔修华 党委委员
任庆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兴孟 党委委员
李夫洋 人大副主席
赵 峰 副镇长
赵相峰 副镇长
尹东晗 副镇长
郭庆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房亚民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蒙 蔚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交管所、派出所、安监办、经贸办、宣传办、村建办、环保办、农业办、林业站、民政办、敬老院、卫生院、市场监管所、教体办、农电站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村、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教育、信息通报;研究确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赵峰(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