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办发〔2019〕21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汶政办发〔2019〕21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8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10号)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全县运输结构,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四减四增”有关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要求,以优化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疏运方式为重点,聚焦煤炭、铁矿石、花岗岩等重点货类,瞄准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减少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增加水路运输量,为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实现全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培育发展水水联运,水路运输能力、公路运输效率明显提升,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提高,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全县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二、内河水运升级工程
(三)加快推进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开发建设,县政府成立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接、协调、推进项目实施。2019年计划完成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项目征地补偿、土建工程等工作,2021年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县交通运输局、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南旺镇负责落实)
(四)培育发展水水联运。利用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经由内河航道通过沿海港口出海的有利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水水联运,开发对济宁港、泰安港、菏泽港等港口的集装箱运输支线航线,主动承担喂给港的作用,提高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水路连接省内港口和国内港口的能力和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南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公路货运治理工程
(五)提升公路货物运输效率。引导货运大车队、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推广网络化、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创新“挂车池”服务。培养发展壮大现代物流运输骨干企业,提升整体规模化效益。促进“互联网+货运”新业态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改革试点,到2020年底,培育1家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鼓励引导物流企业建设运输物流信息平台,发展现代智慧物流运输骨干企业,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六)强化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按照联合执法流程开展执法工作,强化治超目标任务考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立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建设超限检测站,进行定点联合执法,2019年底前,建设1处标准化超限检测站,组织对未设置超限检测站的普通公路不定期开展流动联合执法。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新建、改建收费站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同步安装入口检测设施(设备),2020年底前,全县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治超水平。建设治超网络工程信息系统和非现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加快推进科技治超,按照“分点布设、联网成片”的要求,加快推进建设超限超载不停车监测系统,2020年底前,在G342国道苑庄镇李村增设双向不停车预检系统,在S246省道郭楼镇与东平县交界处、S244省道与泉河大道交叉口南新建不停车预检系统,安装10道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形成覆盖全县的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体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
(八)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创新模式,依托重点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共同配送车队。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现有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城市集约货运配送,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在城市周边布局建设公共货运场站或快件分拨中心,完善城市末端配送节点设施,引导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模式。(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九)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加快淘汰不合规的城市配送车辆,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优先上牌、简化办证程序。支持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鼓励在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积极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到2020年底,全县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电动车辆比例达到100%。(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邮政公司、国网汶上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五、保障措施
(十)建立工作机制。在“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的框架下,建立县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项目审批等工作的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监测评估。结合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有关监测评估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建立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报送机制。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按季度形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十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保障其用地规模和指标。统筹利用现有资金,争取国家相关项目资金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附件:1.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分解表
2.汶上县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
附件1
汶上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 类别 | 任务 目标 | 主要任务措施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 |
1 | 内河水运升级工程 | 加快航运基础设施建设 | 县政府成立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项目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接、协调、推进项目实施。2019年计划完成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项目征地补偿、土建工程等工作,2021年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 2021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南旺镇 |
2 | 培育发展水水联运 | 利用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经由内河航道通过沿海港口出海的有利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水水联运,开发对济宁港、泰安港、菏泽港等港口的集装箱运输支线航线,主动承担喂给港的作用,提高汶上港区南旺作业区水路连接省内港口和国内港口的能力和水平。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 | 南旺镇 | ||
3 | 公路货运治理工程 | 提升公路货物运输效率 | 发展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4 | 培育1家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发展现代智慧物流运输骨干企业。 | 2020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5 | 强化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 强化治超目标任务考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立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6 | 制定超限检测站设置方案。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7 | 2019年底前,建设1处标准化超限检测站,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2020年底前,全县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8 | 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治超水平 | 2020年底前,计划在G342国道苑庄镇李村增设双向不停车预检系统,在S246省道郭楼镇与东平县交界处、S244省道与泉河大道交叉口南新建3处不停车预检系统,安装10道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形成覆盖全县的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体系。 | 2020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县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9 | 城市绿色配送工程 | 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 | 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引导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模式。 | 2020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商务局 县邮政公司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10 | 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 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优先上牌、简化办证程序。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停靠等支持政策。 | 2020年底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11 | 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大型商业中心等集中建设充电桩。积极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站(桩)设施建设。 | 常年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商务局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12 |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 | 2020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
13 | 2020年底,全县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电动车辆比例达到100%。 | 2020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
附件2
汶上县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当季 完成量 | 年度累计完成量 | 指标含义 | 说明 |
1 | 水路货运量 | 万吨 | 完成的水路货运量。 | 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填报。 | ||
2 | 滚装汽车吞吐量 | 万吨 | 由滚装船运送的货运车辆(包括商品汽车)所装载的货物总量(到发量)。 | 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填报。 | ||
3 | 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数量 | 辆 | 在城市建成区区域内,每年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数量。 | 县公安局负责填报。 城市建成区是指县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 ||
4 | 其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数量 | 辆 | —— | 在城市建成区区域内,每年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数量。 | 县公安局负责填报。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 |
5 | 充电桩数量 | 个 | 含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 县发改局负责填报。 | ||
6 | 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 | % | —— | 区域内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占总通过货运车辆的比例。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填报。 | |
7 | 普通国省干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 | % | —— | 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占总通过货运车辆的比例。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填报。 | |
8 | 济宁港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 | 万吨 | 由公路运输完成的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运量。 | 县航运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填报。
| ||
9 | 济宁港大宗货物水路运输量 | 万吨 | 由水路运输完成的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运量。 | |||
10 | 高速公路收费站数量 | 个 | 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数量。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填报。 | ||
11 |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收费站数量 | 个 | 区域内已安装入口称重检测设备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数量。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填报。 |
注:每个季度首月7个工作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