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708300043285990/2019-20837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19-10-10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0 09:45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分享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办)、开发区应急生态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汶应急发〔2019〕17号)要求,确定2019年底前全县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全县工矿商贸行业领域80%的小微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摸清底数,迅速开展。各镇街要始终把建设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建立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小微企业监管档案,掌握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基础数据。各镇街要按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制定阶段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迅速组织,倒排工期,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按时限和标准完成。

  2. 对照标准,推进提升。各镇街要对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在前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9月底前,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全面提升。对辖区内新增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指导企业对照标准,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创建工作。对小微企业,学习运用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地方标准,加强普及推广,引导辖区同类型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抽查评估,检查促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县分行业、分层级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县应急局有关科室负责评估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其余规模以上企业,由各镇街聘请专家对属地企业开展评估。

    四、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各镇街应急办要严格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风险隐患管控排查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

    五、定期调度,每月通报。持续推进省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应用,通过开展培训,使规模企业熟练掌握信息平台的应用,按照要求及时填报信息。同时强化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应用,把小微企业风险点、隐患治理纳入省信息平台管理。请各镇街应急办督促辖区企业每月20日前登录信息平台,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镇街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附件: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

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乡镇

企业总数(家)

双体系创建任务(家)

1

汶上街道

7

5

2

中都街道

14

11

3

开发区

45

36

4

南站镇

8

6

5

康驿镇

15

12

6

南旺镇

9

7

7

刘楼镇

5

4

8

次邱镇

8

6

9

寅寺镇

36

28

10

郭楼镇

10

8

11

郭仓镇

13

10

12

杨店镇

5

4

13

军屯

3

2

14

白石

300

240

15

苑庄镇

7

5

16

义桥镇

9

7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