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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50N/2019-18606 组配分类: 事后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30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行政许可】汶上县环保局关于作出汶上县民泰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李村-岗上村建筑用砂开采及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30 13:55 信息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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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汶上县民泰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李村-岗上村建筑用砂开采及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7-7239993

[110]汶上县民泰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doc

信息来源:维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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