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32号文件和《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力推进责任清单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素质固安、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等重点工作,提升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
总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一条主线”,落实“三项责任”,强化“三个保障”,形成“四个常态”。围绕“一个目标”,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中争先进位。抓住“一条主线”,即:抓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工作“73321”工程。“7”即七个更加完善: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投入保障、双重预防、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督考问责“七个体系”;第一个“3”即三个100%:生产经营单位100%纳入网格化管理、单位部门100%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村居(社区)100%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个“3”即三个明显提升:努力实现行业管理水平、部门执法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三个明显提升”;“2”即两个显著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显著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1”即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交通、煤矿、危化品、燃气、老旧电器、电动自行车、校园校车、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医院病房、文物古建筑等十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三项责任”,即: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三个保障”,即:织密监管网格、强化救援体系、强化综合施策。形成“四个常态”,即:教育培训常态、“打非治违”常态、执法监察常态、应急救援演练常态。
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盯紧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抓好十大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1.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由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牵头,开展国省道公路设施安全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针对桥梁、运行路段、现有安防设施、地质灾害频发路段等四方面开展安全问题大排查和大整治;突出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交道口、临水临崖、公铁立交、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以及校车通行路段、公路与铁路(管线、其它道路)平行或立交路段等重点路段,主要排查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二是由交通部门牵头,开展大型车辆及运输公司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驾驶人员资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装备达标情况、驾驶员规范作业情况、运输公司日常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等内容。三是由交通部门牵头,开展公共交通专项治理。重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2.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108号),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县级监管煤炭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煤矿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配齐执法检查装备,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三是重点围绕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机电提升运输、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联合第三方专家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查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3.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住建部门牵头。一是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场所,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工作。二是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按要求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三是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场所,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四是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4. 老旧电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供电部门牵头。以预防和减少农村老旧房屋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低保户、老旧房屋电气火灾隐患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电气安全隐患,使全县农村用电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重点排查全县低保户、文物古建筑(不含寺庙)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器);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5.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一是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重点解决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配件等问题。二是做好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解决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配件等问题。三是做好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的监管。重点解决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部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问题。
由消防部门牵头,做好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的监管。重点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等问题。
6.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一是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特殊作业环节、装置开停车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推进新建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化工装置,装备安全仪表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二是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建立“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搞督导”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7. 校园、校车、“小餐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教育部门牵头。在校园、“小餐桌”及周边安全检查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内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剧毒等危化物品管理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及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学校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校园及周边餐饮场所,特别是“小餐桌”的用火、用气、用电管理使用等情况。
在校车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所在的道路,各类标志标识是否齐全完好,临河临崖护栏是否可靠;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上下车秩序是否有序,学校管理是否规范;校车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校车驾驶人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及时督促检查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8. 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消防部门牵头。针对我县辖区内的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工地集体宿舍,“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群租房、一定规模的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法》第十九条所明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法居住的“三合一”火灾隐患等突出问题。
9. 社会福利机构及医院病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民政和卫健部门牵头。范围包括一级及以上的医院;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社区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精神病人福利院(康复医院)、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优抚医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为重点,特别要做好以下重点部位排查:一是人员宿舍、病房、活动用房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器材及相关设施是否齐备、完好,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二是是否做好防火、触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雷击、燃气泄露等事故防范的应急预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三是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10. 文物古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整治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文物古建筑及其周边危害消防安全的设施、建筑及行为等。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二是文物古建筑内的电力线路是否按要求按标准进行了穿管处理;用电、用火、用油、用气、人员住宿等有无违章;是否有明确的消防水源和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三是是否加强对文物古建筑及其周边的管控工作,严禁垒旺火、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是否对文物古建筑内外堆放的柴草、木料、杂物等易燃物品进行有效的清除。
(二)打牢“素质固安”宣教基础
紧紧围绕“向人的素质要安全”这一核心目标,以“素质固安”工程为依托,依托“项目管理”“体验基地”“送教下乡”“志愿服务”“警示教育”“文化传播”“公益广告”“亲情管理”八条工作主线,进一步延伸安全生产宣教触角,扩大宣教覆盖面,努力打造遵规守纪、操作实战能力强的本质安全型企业员工队伍和安全意识强、应急能力强的本质安全型公民。
1. 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围绕典型案例剖析,加大用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围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培训;围绕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基本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强化对居民小区和社区(村居)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措施,明确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村居)主要负责人为居民小区和社区村居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全民教育力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宣传力度,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市政府拟颁布政府规章《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宣传教育义务。积极利用现有平台与渠道,深入推动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
3. 大力宣传生产先进典型,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一线的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总结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
4.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和社会传媒等新闻媒体作用,在《汶上县应急局》网站、《汶上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现有宣传平台的基础上,作适当优化组合,加强与中国应急管理报、汶上主流媒体的合作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通过网站、举报电话等途径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及事故进行监督、举报,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源头防控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遵循。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原则,区分行业类型、企业规模,找准关键点,确保管用、实用、企业和职工愿意用。2019年,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火力发电、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工商贸领域等重点企业,要全部建成并有效运行。巩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6月底前,对全县重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下半年,对全县重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一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加快体系建设。要不断改进推进方式方法,要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为抓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有机融合、同步建设、相互促进,避免出现“两张皮”。要继续分期分批培育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三、落实“三项责任”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
将201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出台《汶上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实施意见》,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任务目标;根据机构改革现实要求,调整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责任主体及牵头单位,消除监管盲区,形成职责明确、齐心协力、协调联动、科学高效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认真落实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县、镇两级党委、政府每半年、每季度分别听取和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县安委会组织机构,修订完善《汶上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职责。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大力倡导“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镇街层面继续实施“聘请专家查隐患”制度,鼓励重点行业部门推行“聘请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规定,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6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12次,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每月召开一次镇街安监办、行业部门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会,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五到位”,即: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企业必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考核的岗位责任。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建立“保险+服务”模式,依托保险机构、专家力量,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岗前三级培训和复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实现岗位达标。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编制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和救援能力。进一步落实《汶上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大力营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三个保障”
(一)织密监管网格。强化属地管理,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100%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报告网络,及时获取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强化监管责任,所有单位部门100%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强化基层管理,所有的村居(社区)100%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强化救援体系。按照刘家义书记总结提出的“6个第一时间”和“5个统一”的抢险救援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专业救援、社会应急救援”三支力量建设,重点整合军、警、民、企等应急力量,建立以综合救援队伍为骨干、专业队伍为支撑、专家队伍为保障、志愿者和群众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架构。
(三)强化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用好巡查、督导、约谈、问责、重点关注、明察暗访、行刑衔接等手段,强化执法倒逼、责任倒逼,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狠抓正反两面典型,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打造齐抓共管、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利局面。
五、形成“四个常态”
(一)教育培训常态。突出抓好安监人员及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一是采取现场执法演示、文书制作、专家讲解点评相结合的培训新模式,通过举办执法办案人员专题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案卷评比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举办“送培训进企业”活动,聘请安全专家授课,对企业全员进行培训,解决一线员工安全常识少、应急处置能力差的问题。三是通过交流执法、异地互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一律立案处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打非治违”常态。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冶金机械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执法监察常态。一是运用多种执法手段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县乡两级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人员编制、装备等配套政策,提升安监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把执法监察贯穿于全年安全监管工作之中,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二是编制落实好《2019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抽查频次,加强对镇街安监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异地执法、差异化诊断式执法等专项执法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的要求,根据工作的不同特点和季节的不同时段,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危化品、非煤矿山、工商贸等领域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活动,推行一重点全覆盖式执法检查,提升执法工作的针对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应急救援演练常态。一是根据《济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经常性应急救援演练。二是结合化工园区消防站,积极探索“园区消防+重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新模式,达到应急资源区域化共享。三是依托企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重点建设好富全铁矿、中银电化、华诚百灵三处应急救援示范点及两处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建立集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为一体的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基地,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四是依托“素质固安”工程公众安全警示教育体验基地,开展经常性观摩、体验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