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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946/2018-19365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信息
成文日期: 2018-09-14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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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旅游大道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审计

发布日期:2018-09-14 00:00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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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县政府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汶上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16日至124,对济北旅游大道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对其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济北旅游大道作为G105国道的辅道是济宁市北部县区南北方向的重要通道,此次实施的为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起点位于任城汶上界,向北经张街、金街、徐学,至义桥镇后张吾北义能煤矿丁字路口结束,路线全长9.41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设计年限12年。路面结构层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粘层+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下封层+透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分两层施工)+18厘米石灰土底基层。该项目由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设计,合同金额1,140,000.00元(含马东公路勘察设计费),经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确定监理单位为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中标价599,600.00元;施工单位为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中标价43,680,003.00元。该项目于2016515日开工建设,20161228日交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交通局在济北旅游大道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强化工程管理,注重建设质量,执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及工程竣工验收制,签证资料手续齐全,对工程造价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该项目的建成通车,为沿线村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缓解了G105国道的交通压力,为济宁市北部县区的工业、经济、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工程审计结果

  (一)建设程序情况

  1. 立项审批手续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724日,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汶发改许可〔201527号),批复利用现有县乡道路升级改造,总建设规模43.4公里,项目总投资21,700.00万元。

  2.土地手续

  汶上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930日出具土地预审意见(汶国土字〔201542号),项目在老路基础上升级改造,项目占地符合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汶上县城镇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3.施工图设计批复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322日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济交规划函〔20163号),批复了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造价5,890.97万元。

  4.施工许可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627日对该项目颁发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2016〕济交运(施工)决定字(04)号。

  (二)结算造价审核情况

  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结算资料,济北旅游大道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建设工程报审结算造价47,878,088.00元,审定结算造价47,250,064.00元,审减金额628,024.00元,审减率1.31%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报审工程造价不实。济北旅游大道义桥后张吾北至任城汶上界段建设工程共计审减造价628,024.00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八条“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按照审定结算造价进行工程结算。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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