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在县国防大厦三楼6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等工作。县领导刘刚、布方锋、许文祥、韩晶、田利国、林鸿出席会议。有关镇街、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会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解读等机制,完善政务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工作。要按照山东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资料、打造亮点,确保顺利通过省“两化”试点验收。
会议强调,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部门包案责任分工》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包案督办。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会议要求,县环保局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汶上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讨论稿)》《汶上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议题:
一、听取关于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
二、听取关于开展汶上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