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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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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策解读的范围 2、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3、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各政策起草科室(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解读工作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多科室(单位)联合起草的,由牵头科室(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政策解读的科室(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 (三)政策解读的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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