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启动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程序,决定对东门小学片区、东门新村片区、小楼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按照房屋征收程序,7月14日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日。
附:1+东门+新村补偿方案(最终确定版)
如对以上片区方案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可发送电子版至县棚改指挥部邮箱ws7203966@163.com或者书面递交所在街道办事处棚改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