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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的济宁蓝翔石业有限公司 “3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等12家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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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蓝翔石业有限公司 “3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鸿达石材制品厂“5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恒基石材制品厂“7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汶上县华盛石材有限公司“6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嘉峪石材制品厂“3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群星石材制品厂“6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伟龙石材制厂“4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阳升石材制品厂“10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阳升石材制品厂一分厂“9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县耀发石业有限公司“6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汶上县永盛石材制品厂“6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汶上运翔石业制品厂“10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等12家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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