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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68H/2018-1917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18-06-26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6 00:00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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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字〔2018〕203号文件通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按照《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贯彻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发〔1998〕141号)规定,最高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32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

    2017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8081元,涉及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有关待遇时以此为依据。

 

 2018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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