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发〔2018〕8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汶上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2- 27 15: 30 信息来源: 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汶政发〔2018〕8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汶上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济宁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济政发〔2018〕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汶上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开展汶上县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圆满完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现状,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二)主要任务。在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县、镇街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县调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8年1月—3月,开展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

  (二)2018年4月—2019年6月,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三)2019年7月—12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四)2020年,汇总全县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四、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汶上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五、经费保障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县财政局积极筹措、统筹安排,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要充实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队伍,做好调查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实施调查工作全流程监管。

  (二)要统筹安排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要在国家下达调查数据前,先开展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合本地实际,凡地籍调查未覆盖的区域,应利用现有的航空影像开展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实地调查,确保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完整、真实。

  (三)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国家标准和统一的技术规程,按时报送调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及新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对第三次土地调查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报道和积极舆情引导。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国情认知和国策意识,进一步强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的广泛共识,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汶上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许文祥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郑宇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张  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谭万岭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秀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冯成利   县预算管理局局长

           王正云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体昌   县住建局供排水管理处书记

           边中俊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陈建强   县农业局副局长

           雷照明   县环保局副局长

           姬脉玉   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赵相群   县林业局副局长

           姬  冰   县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张建华   县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

           李  伟   汶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毅   中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明奎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身柱   南站镇镇长

           郭秋菊   康驿镇镇长

           王振华   南旺镇镇长

           何  刚   刘楼镇镇长

           张洪磊   次邱镇镇长

           白五临   寅寺镇镇长

           胡继广   郭楼镇镇长

           杨福军   郭仓镇镇长

           杨  华   杨店镇镇长

           刘  良   军屯乡乡长

           宫庆帅   白石镇镇长

           王  强   苑庄镇镇长

           朱文君   义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王正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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