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河渠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汶河、泉河等河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完成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大汶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二、泉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三、南泉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四、小汶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五、湖东排水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六、小新河
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外10米;局部堤防堆土区较宽的河段或交通道路建设等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河段,管理范围线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