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鲁贫发〔2007〕3号)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鲁扶贫组办字〔2017〕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产业项目实施,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增加,确保我县未脱贫贫困户到2017年底按时完成脱贫。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2017年度省级切块下达我县产业发展扶贫资金共计153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手工业、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三、项目内容
1. 南旺镇杏林养殖场建设产业扶贫项目。利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万元在杏林村建设养殖设施,建设猪舍2栋,1栋长50米宽15米、1栋长36米宽12米,加工房长6米宽5米,消毒室长5米宽3米。项目建成后养殖场外租,租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
2. 杨店镇兴诺玻璃杯制造产业扶贫项目。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投资到济宁兴诺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用于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购买玻璃管和包装辅料。镇政府与济宁兴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投资保本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内济宁兴诺工贸有限公司每年拿出不少于财政投入资金10%的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投资协议到期后,济宁兴诺工贸有限公司5日内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额返还镇政府。
3. 苑庄镇汶芦牧业芦花鸡深加工产业扶贫项目。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投资到汶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用于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铺设排污管道,购买生产设备。镇政府与汶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保本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内汶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每年拿出不少于财政投入资金10%的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投资协议到期后,汶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5日内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额返还镇政府。
公告期: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9日
对以上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联系县扶贫办,电话:0537-6552602
特此公告
汶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