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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02-26 发布机构: 康驿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康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驿镇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6 00:00 信息来源:康驿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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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区、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汶上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要求,结合我镇现有畜禽养殖分布现状。经研究,制定《康驿镇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驿

                                2017年2月26日

 

 

            康驿镇畜禽养殖布局规划

 

    为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全镇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汶上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布局规划类型

    康驿镇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二)控制养殖区。控制养殖区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

   (三)适合养殖区。适合养殖区是指除禁止养殖区和控制养殖区以外,适合畜禽养殖的区域。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畜禽养殖。

    二、布局规划范围与管理

   (一)禁止养殖区

    镇政府驻地居民区、各中小学校、卫生院、康达社区、各村庄内为我镇禁止养殖区,区内的养殖户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关闭或搬迁,否则予以强制关停。

   (二)控制养殖区

    镇政府驻地、105国道、高速公路、各村庄住宅区周边外延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控制养殖区。对于控制区内有污染的养殖户,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治理。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污染养殖户先关停整改,合格后予以恢复生产,不合格的养殖场坚决不能继续养殖。

   (三)适合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和控制养殖区以外,距离村庄、交通干线、河流500米以上的区域。在适养区内,可以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标准化、规模化现代畜牧业。

镇政府对以上三个区域的划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适时对三个区域作出调整。

三、养殖小区划定

根据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划定6个养殖小区。

     第一养殖小区:大唐村南,包括大唐、西唐、东唐、辛庄、金街、陈街、张街7个行政村。选择场址离开康军公路西800米及跃进沟北800米。

     第二养殖小区:蒋街、庙东东,包括宋庄、后徐、前徐、董庄、王堂、蒋街、庙东、上岗、前石、后石、郑楼、李庄12个行政村,以汇鑫牧业为依托,周边无重要河流、道路。

     第三养殖小区,位置在范街西800米,苏桥南800米处,涉及康北、康南、康中、寨子、赵营、苏桥、秦街、高庄、范街、卅里10个行政村,选址南离日东高速1000米,无重要河流。

    第四养殖小区,刘庄西南离刘庄600米,谭庄东南离谭庄600米,包括刘庄、胡庄、袁庄、庄户、付沟、英张、谭庄、邵庄、水店9个行政村,选址考虑避开人口集中区、远离小新河1000米,济徐高速1500米,符合饲养条件。

    第五养殖小区,位于小邵村北1000米处,此处无重要河流,西离济徐高速1000米,涉及小邵、肖庄、刘王、大沟、瓦房、玉皇庙、前王、前赵8个行政村。

    第六养殖小区,康庄北800米处,北离大寨河800米,涉及麻窝、李园、颜珠、李集、康庄、解庄、薛庙、西凡、东凡、黄庄、周庄共11个行政村。

信息来源:康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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