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条件
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可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实习期自有关部门确认的正式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二)确定程序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好《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呈报表》,由所在单位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确定手续。确定中级的须到市人社局办理。
提报材料要求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5、干部介绍信原件(事业)、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