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16-1830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16-03-28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35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28 00:0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分享

 汶政土字〔20168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5]35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2015]35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汶国土资呈〔2016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2015]35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土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1[2015]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圣泽大街以南,国有储备土地、汶上县华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西,国有储备土地、汶上镇阙庄村土地以北,汶上镇阙庄村土地以东,面积9934平方米(14.90亩);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60%;建筑高度不高于55米。

2[2015]36-1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九华山路以南,国有储备土地以西,国有储备土地以北,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土地以东,面积17908平方米(26.86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3[2015]3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九华山路以南,汶上镇牛村社区土地以西,国有储备土地以北,国有储备土地以东,面积13295平方米(19.94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4[2016]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汶上县南旺镇第一加油站以南,济梁路、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西南,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以北,国有储备土地以东,面积1627平方米(2.44亩);规划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高于25%

三、挂牌起始价格及保证金

1[2015]35号国有建设用地单价339/平方米(22.6万元/亩),总价336.76万元(含耕地占用税29.8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竞买保证金67万元。

2[2015]36-1号国有建设用地单价312/平方米(20.8万元/亩),总价558.73万元(含耕地占用税53.72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竞买保证金112万元。

3[2015]37-1号国有建设用地单价312/平方米(20.8万元/亩),总价414.80万元(含耕地占用税39.88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竞买保证金83万元。

4[2016]19号国有建设用地单价343/平方米(22.9万元/亩),总价55.8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竞买保证金11万元。

望你局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监督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16325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