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经汶上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与汶上县金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现将该宗土地出让意向公示如下:
出让地块位置:汶上县郭楼镇马阳路以南、郭楼镇郝营村土地以北、郭楼镇郝营村居民点以东、原郭楼镇第三中学土地以西;
出让土地面积:3873平方米(5.81亩);
宗地编号:汶国用[2015]6号;
受让人:汶上县金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医疗保健(医卫慈善)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土地出让条件:现状土地条件,建筑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地率不低于40%;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人民币76万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
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2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报送汶上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局与拟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同》。
联系单位:汶上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196号
联系电话:0537-7236720
汶上县国土资源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