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省政府《关于汶上县201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1139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1.087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五台山路以北、护城河以西、汶上镇北门社区土地以南、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北门社区土地面积7.3190公顷,其中农用地7.3190公顷(耕地7.1415公顷,农村道路0.1775公顷)。
土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宗地二:位于规划市政路以北、泉河以东、汶上镇西门社区土地以南、牛村社区耕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牛村社区土地面积1.9013公顷,其中农用地1.9013公顷(耕地1.8668公顷、农村道路0.0345公顷)。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市政路以南、光明路以东、汶上镇牛村社区耕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牛村社区土地面积0.1212公顷,其中农用地0.1212公顷(耕地0.1212公顷)。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宗地四:位于光荣路以西、尚书路以北、汶上镇姬沟社区土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姬沟社区土地面积0.2531公顷,其中农用地0.2531公顷(耕地0.2531公顷)。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宗地五:位于圣泽大街以南、汶上镇阙庄村耕地以东、以北、汶上镇路街社区和闫村社区土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姬沟社区土地面积0.1588公顷,其中农用地0.1588公顷(耕地0.0994公顷、沟渠0.0594公顷)。汶上镇路街社区土地面积0.0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1公顷(沟渠0.0321公顷)。汶上镇阙庄村土地面积0.7387公顷,其中农用地0.7387公顷(耕地0.6267公顷、农村道路0.0205公顷、沟渠0.0915公顷)。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宗地六:位于汶嘉路以南、济梁路以西、南旺镇南旺四村耕地以东、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面积0.24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485公顷(商服用地0.2485公顷)。
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七:位于汶嘉路以南、济梁路以西、南旺镇南旺四村林地以东、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面积0.11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153公顷(商服用地0.1153公顷)。
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八:位于汶嘉路以南、济梁路以西、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以东、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南旺镇南旺四村土地面积0.047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474公顷(住宅用地0.0474公顷)。
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九:位于汶金线路以西、南旺镇南旺三村土地以东、以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南旺镇南旺三村土地面积0.02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65公顷(住宅用地0.0265公顷)。
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十:位于圣泽大街以南、汶上镇闫村社区耕地以西、路街社区耕地以北、姬沟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地类、面积:汶上镇姬沟社区土地面积0.1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1225公顷(耕地0.1225公顷)。汶上镇闫村社区土地面积0.0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8公顷(耕地0.0028公顷)。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